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多條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廣東地區多家銀行因信貸業務違規被罰。其中,建設銀行多個省分行領罰,合計被罰435萬元。除國有大行外,廣東省內城商行、村鎮銀行等中小銀行也頻頻踩雷。
涉省內多家分行
具體來看,建行此次被罰涉及系統內的7家分行、1家支行及多名工作人員。
其中,建行廣東省分行因貸款業務、內部控制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超收費價目名錄收費被罰款85萬元。同時,李某春(時任該分行公司業務部副總經理)因內部控制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警告并罰款7萬元;劉某陽(時任該分行公司業務部資金結算業務部(二級部)總經理、結算與現金管理部副總經理)因超收費價目名錄收費,被警告并罰款5萬元。
建行廣州分行因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80萬元。同時,朱某垚(時任該分行營業部客戶經理、副經理)因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警告并罰款5萬元。
建行廣州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花都分行因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35萬元。
建行惠州市分行因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120萬元。同時,徐某(時任該行投資銀行與同業客戶部總經理、公司客戶部總經理)因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警告并罰款8萬元。
建行惠東支行因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35萬元。
除信貸業務外,此次建行領罰原因還集中在抵押物財產保險費承擔、費用轉嫁等領域。建行河源市分行因未與小微企業共同承擔抵押物財產保險費被罰款25萬元;建行茂名市分行因違規轉嫁費用被罰款25萬元;建行東莞市分行因違規轉嫁費用被罰款30萬元。
開年以來數家銀行踩雷違規
據券商中國記者梳理,2025年以來,廣東地區已有多家商業銀行因信貸業務違規遭罰,國有大行、城商行、村鎮銀行均“榜上有名”。
1月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山監管分局發布罰單顯示,廣州銀行中山分行因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違規收費等違法違規行為,被處以罰款220萬元的行政處罰。
同時,該分行時任副行長1人、沙溪支行時任客戶經理3人,火炬開發區科技支行時任客戶經理1人,各部門時任客戶經理或負責人5人等10名員工受到警告處罰。
2月6日,中國銀行陽江分行因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35萬元。
2月10日,珠海橫琴村鎮銀行因貸款業務、員工行為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155萬元,時任行長被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
2月13日,廣東鶴山農商行、廣東鶴山農商行沙坪支行因貸款業務、內部控制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合計被罰128萬元,4名員工被處以警告。
“嚴”字當頭
據券商中國記者此前梳理,2024年,信貸業務違規是商業銀行領罰的主要原因,銀行業全年共計領取超6000張罰單,其中,信貸業務違規罰單超3800張,占比超過六成。
多位業內人士表示,從開年以來的罰單情況來看,進入2025年,金融監管依然堅持“長牙帶刺”,對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監管力度只增不減。
星圖金融研究院副院長薛洪言指出,從營收結構和利潤占比看,信貸業務屬于商業銀行最為核心的業務,且信貸業務流程長、環節多,信貸資源又是稀缺資源,天然易產生違規操作和道德風險,一直以來都是銀行業合規審查的重點領域。
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告訴記者,信貸業務是銀行最基本的業務,筆數較多,辦理頻繁,流程較長,的確比較容易觸及合規方面問題。而且,對銀行而言,貸款資金用途、流向的監控是一個老大難問題。總體而言,監管部門對相關違規行為進行處罰,有助于銀行樹立審慎經營理念,依法合規發展業務,更有效地防控信用風險。
“結合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來看,完善金融監管體系、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等,仍是未來一段時期金融工作重心之一,預計嚴監管態勢將常態化,仍會持續下去。”薛洪言說。
薛洪言表示,需要注意的是,近年來銀行業罰單不斷,是監管趨嚴的必然結果,并不意味著銀行業合規經營的倒退。恰恰相反,在嚴監管之下,潛在問題與風險更容易被暴露出來,倒逼銀行對合規經營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從應對措施上看,仍應將推動銀行信息披露的透明化、規范化放在重要位置,要繼續加強內控管理,推動業務流程規范化與數字化,降低違規操作的空間。
董希淼指出,建議金融監管部門借助科技手段,構建覆蓋全行業的信貸資金流向監控系統,提升貸款用途監控的能力和效率;建議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高借款人編造貸款資料、挪用貸款用途的違規成本,建立挪用貸款黑名單等制度,從源頭上遏制信貸環節違規。
校對:李凌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