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條例》)。《條例》落實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將近年來婚姻登記“跨省通辦”等改革試點成果上升為法律制度。
“這意味著這一改革成果得到了法律的確認和保障,婚姻登記的程序和要求更加明確和統一,能夠有效避免因地區差異導致的混亂和不確定性?!?植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桂芳芳告訴界面新聞。
同時,桂芳芳指出,這是社會服務領域的一項重大改革,體現了政府對民眾需求的高度重視和積極回應,有助于推動社會管理和服務的現代化,促進社會的公平與和諧。通過打破地域限制,讓公共服務更加公平地惠及所有公民,無論他們身處何地,都能享受到同等的婚姻登記服務。
對于公眾來說,“全國通辦”意味著辦理婚姻登記不再需要回到老家,避免了長途奔波和額外的時間、經濟成本,特別是對于在外工作、學習的適婚人群,這一改革帶來了極大的便利。
從探索開展異地辦理婚姻登記工作,到婚姻登記“全國通辦”上升為法律制度,中間經歷了近10年,對于異地辦理婚姻登記這一長期客觀存在的需求,改革之路為何如此漫長?
“婚姻登記‘全國通辦’需要對《婚姻登記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修訂,以適應新的辦理模式和要求。法律的修訂需要經過嚴格的程序和充分的論證,確保其合法性和可行性?!?桂芳芳說。
此前,婚姻登記體制是以戶籍為基準來確定管轄權,但隨著人戶分離情況的增多,公眾對異地婚姻登記的呼聲逐漸高漲。直到2015年,北京在全國首次實現婚姻登記跨區域辦理。相關部門也作出回應,民政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于2016年聯合出臺《民政事業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提出“探索開展異地辦理婚姻登記工作,推動修訂《婚姻登記條例》”。其后,廣州、深圳、沈陽、濟南等地在得到民政部的認可后,陸續開展市內跨區(縣)的婚姻登記工作。
相關工作推行之初,面臨著業務流程的再造。桂芳芳介紹,婚姻登記“跨省通辦”改變了傳統的辦理流程,需要重新設計和優化業務流程,以適應異地辦理的需求。這涉及到人員培訓、設備配備等多個方面。
2020年9月初,民政部向國務院報送了《關于加快推進婚姻登記“全國通辦”有關情況的報告》從全國婚姻登記信息數據庫數據不完整、現行《婚姻登記條例》的制約、全國婚姻登記管理信息系統功能不完善部門間信息共享水平不高等方面陳述了婚姻登記“全國通辦”存在的主要困難和風險。同時,民政部建議按分步試點、分類實施、是對“全國通辦”加以條件限制、只在縣級以上婚姻登記機關實施“全國通辦”的步驟推進。
經國務院批復同意、由民政部牽頭的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始于2021年6月1日,共包括7省2市。2023年6月1日起,第二批跨省通辦試點實施,試點地區上擴大至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據民政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2025年2月底,全國累計辦理婚姻登記“跨省通辦”49.2萬對,相關工作受到社會廣泛好評。
“全國通辦”的關鍵是全國聯網的信息系統,能夠實時共享和核驗婚姻登記數據。然而,婚姻登記電子政務始于2009年,且早期的婚姻登記檔案缺失、損毀等現象嚴重,造成了部省兩級婚姻登記信息數據庫數據的嚴重不足。2018年10月,民政部印發通知,要求各省民政機關進行婚姻登記歷史數據補錄工作。據相關人士透露,單單這一項工作就持續了兩年半,直到2021年年中全國大部分省市才完成補錄。
此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婚登記可以在民政部門、鄉鎮政府、駐外使領館,離婚可以在民政部門和人民法院,這導致信息分散化嚴重。同時,民政部與相關部門之間數據接口的參數各異,也難以保證數據共享和數據交接的完整性、準確性、時效性和可用性。
直到2022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全國一體化政務大數據體系建設指南》,為各地政務數字化建設和全國政務大數據一體化提供了建設總思路,系統化地解決了各地政務系統數據割裂的問題。
這也讓“跨省通辦”試點之初就引起熱烈討論的“重婚、騙婚”問題成為不必要的擔憂。桂芳芳介紹,隨著信息化建設的推進,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已實現全國聯網,能夠有效核驗當事人的婚姻狀況,防止重婚、騙婚現象的發生。此外,民政部會同多部門建立了個人信用風險告知制度,加大對婚姻登記中不誠信行為的懲戒力度,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重婚、騙婚的動機。
“從試點情況來看,并未出現因‘跨省通辦’而導致重婚、騙婚現象增加的情況。相反,跨省通辦的實施為婚姻登記機關提供了更多的信息共享渠道,有助于及時發現和處理潛在的違法問題?!惫鸱挤颊f。
民政部相關負責人也表示,將建設完善婚姻管理誠信體系。民政部將會同國家發展改革部門推動建立婚姻登記誠信體系,婚姻登記當事人要對個人提供證件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不得出具虛假證件材料。指導加強信息化建設,積極提供婚姻登記預約服務,深入開展婚姻登記信息數據聯網核對,通過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把更多方便惠及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