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聯創股份(300343)發布公告,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告知書載明公司披露的年度報告財務指標存在虛假記載。按照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在2025年3月24日停牌1天,并于3月25日起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變更為“ST聯創”,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后,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不變,仍為20%。
對于本次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聯創股份表示,公司將積極落實監管要求,采取相應措施,盡快消除相關事項對公司的影響。按照規定,在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滿12個月,且公司就行政處罰所涉事項對相應年度財務報告進行追溯重述后,公司可申請撤銷其他風險警示。
滿12個月后可申請撤銷其他風險警示
根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因此前收購的標的上海鏊投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鏊投”)財務造假之詐騙行為,直接導致上市公司相應年度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上市公司被動造成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對此,山東證監局擬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采取行政處罰。
值得關注的是,本次處罰涉及的違法違規行為不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9.4條,公司股票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ST),但摘帽路徑清晰:公司需在12個月內完成監管部門要求的整改并消除影響,即可申請撤銷風險警示。在此期間,公司股票漲跌幅限制仍為20%,流動性不受影響。
據悉,為加速風險化解,公司曾于2024年4月對有關財務報告的前期會計差錯進行更正及追溯調整。接下來公司會加強內部治理的規范性,努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并在滿足條件后第一時間向深交所申請撤銷其他風險警示,最大限度降低對投資者影響。
被動信披違規導致
回溯歷史,此次的處罰緣起一樁跨界并購。2017年10月,聯創股份現金收購主營數字營銷業務的上海鏊投50.10%股權并將其納入合并報表,次年收購其剩余股權實現全資控股。然而2019年,聯創股份發現上海鏊投存在虛構業績、偽造財務數據等違法行為,并主動向有關主管機構和司法機關進行了舉報。后經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2022)魯刑終354號】,上海鏊投時任法定代表人高勝寧等人通過虛構業績、偽造財務數據等手段騙取公司對其進行收購,法院判決其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上市公司為被害單位。該合同詐騙行為直接導致上市公司相應年度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上市公司被動造成信息披露違法違規。
這一司法定性進一步厘清責任邊界,公司系被動卷入造假事件,并非主觀故意違規。聯創股份表示,目前上海鏊投原管理團隊已被追究刑事責任,公司正通過法律途徑全力追償損失。據了解,2025年1月21日聯創股份公告已收到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劃轉的上述司法執行追償款1.2億元,同時仍在積極采取措施進一步追償中。
歷史問題出清輕裝上陣
業內人士表示,上市公司因歷史并購問題被追溯處罰的案例并不鮮見,但此類事件的影響周期通常較短。
聯創股份自2021年完成互聯網業務全面剝離后,逐漸回歸化工新材料主業,持續聚焦新能源、環保新材料領域,主營業務呈現良好發展態勢,充分驗證戰略轉型成效。本次對公司和有關人員的處罰相對較輕,且會計差錯追溯調整僅針對歷史財務報告合并報表,對公司現有經營不會產生其他影響。這也意味著隨著行政處罰程序進入尾聲,公司將甩掉歷史包袱,輕裝上陣。
公開資料顯示,聯創股份主營產品分為含氟新材料和聚氨酯新材料兩個板塊,目前公司已形成了包括基礎配套原料、含氟制冷劑、含氟聚合物、含氟精細化學品等在內的完整的氟化工產業鏈。其中,在制冷劑產品上,聯創股份發揮其擁有自主生產專利的優勢,成為布局第四代制冷劑最早最完善的廠家,在現有萬噸級產能的基礎上即將投產新的萬噸級產能;在含氟聚合物產品上,聯創股份的PVDF產品憑借領先的研發能力和穩定的產品質量已經進入國內兩家頭部電池廠商的供應體系,擁有穩定的客戶群體,行業地位日益穩固。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公司與中山大學合作開發的固態電解質正在小試中,已經有幾項相關專利獲得授權,未來有望獲得較大突破。未來公司將持續深耕新材料與新能源領域,加速技術成果轉化,同時優化資本結構,提升股東回報。
聯創股份表示,此次監管處罰既是警示,更是契機。公司將以整改為契機,徹底掃除歷史陰霾,輕裝邁向高質量發展新階段。(齊和寧)
校對:王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