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金融監管局發布關于廊坊銀行變更股權的批復,同意廊坊市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廊坊控股”)受讓廊坊銀行股份。此次股權變更后,廊坊控股持股比例由7.44%增至19.99%,成為廊坊銀行第一大股東。
這是今年金融監管機構公開發布的又一例地方國資接手銀行股權的案例,近年來,地方國資成為中小銀行股份的關鍵接盤方,這一現象背后,既有政策引導推動,也折射出中小銀行改革化險和補充資本的迫切需求。
廊坊國資成為廊坊銀行第一大股東
公告顯示,河北金融監管局同意廊坊控股受讓河北大慶道橋工程有限公司(下稱“大慶道橋”)持有的廊坊銀行3.82億股股份、受讓沙河市鑫匯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鑫匯通房地產”)持有的廊坊銀行2.01億股股份、受讓大廠回族自治縣潤澤商貿有限公司(下稱“潤澤商貿”)持有的廊坊銀行1.42億股股份。
此次股權變更后,廊坊控股持股比例由7.44%增至19.99%,成為廊坊銀行第一大股東,取代原第一大股東朗森汽車產業園開發有限公司。而大慶道橋持股數量降低至8100萬股,持股比例由8.02%降至1.40%;鑫匯通房地產持股數降至2093.73萬股,持股比例由3.84%降至0.36%;大慶道橋、鑫匯通房地產均已退出廊坊銀行前十大股東之列。
對于本次股權變更,廊坊控股在公告中提到,“為推動廊坊高質量發展做出國企貢獻”。
廊坊銀行相關負責人回應稱,本次國資增持是行內優化股權結構、走穩高質量發展之路的重要戰略舉措,體現了地方國資對于銀行發展的信心。未來,地方國資還將加大對廊坊銀行的支持,推動股權結構進一步優化,更好地構建政、銀、企協同發展的穩健區域金融生態。
廊坊銀行成立于2000年,前身為廊坊市商業銀行,2008年更名并完成增資,注冊資本達3.75億元。截至2023年末,該行總資產規模為3076.11億元,位列河北省第四大城商行,擁有分支機構103家。
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7月,廊坊銀行實施增資擴股,華夏幸福以15.38%的持股比例,成為該行第二大股東。2015年,華夏幸福再次參與廊坊銀行增資擴股,以19.99%的持股比例一舉成為該行第一大股東,且在2019年繼續認購廊坊銀行定增,維持原有持股比例。而從2021年開始,華夏幸福開始處置廊坊銀行股份,廊坊國資則持續增持廊坊銀行。
隨著華夏幸福債務重組,廊坊銀行業務表現也出現波動。2020年至2023年,營業收入從52.49億元降至45.63億元,歸母凈利潤從13.54億元跌至5.39億元,降幅達60%以上。2024年前三季度,廊坊銀行合并口徑營業收入27.51億元、凈利潤3.13億元,同比分別減少27.5%、64.2%。其中,該行利息凈收入26.89億元、手續費及傭金凈收入181.9萬元,同比減少19%、85%。
事實上,廊坊銀行房地產行業貸款風險敞口比較大。聯合資信在評級報告中指出,截至2023年末,該行針對華夏幸福控股所在集團授信敞口為10.695億元,授信敞口全部為貸款,且在華夏幸福控股及其下屬子公司違約債務范圍內。
一位城商行人士對界面新聞表示,銀行主要股東在和中小銀行關聯交易過程中,往往處于強勢地位,可能會對銀行授信審批造成影響。這也是不少房地產公司喜歡入股中小銀行的原因,作為股東的房企風險暴露后,對銀行經營穩定產生連帶影響。
河北金融監管局也在批復中提出,廊坊銀行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完成上述股權變更事宜。廊坊銀行應加強股權管理,進一步優化股權結構,嚴格控制股東關聯交易,完善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機制,防范和化解風險。
三大因素推動地方國資接手
一位銀行業分析人士表示,由于宏觀經濟波動,市場競爭加劇等,投資者對部分中小銀行盈利穩定性及經營前景有一定擔憂;同時,部分銀行股權投資交易門檻高,不少中小銀行股權交易成功率不高,而經營比較穩健,在當地有較大影響力的企業交易成功率較高,由于銀行主要股東門檻較高,地方國資成為中小行重要接盤方。
1月3日,金融監管總局網站披露,保定銀行股權變更獲批批準。河北金融監管局同意保定市財政局增持保定銀行股份80500萬股,增持后持股比例為19.92%;同意涿州市財政局通過受讓等方式持有保定銀行5.69%股權;同意保定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通過受讓等方式持有保定銀行15.79%股權。以此計算,當地國資對保定銀行的持股比例已超40%。
再如,2024年11月,新華聯控股有限公司名下寧夏銀行共計1.26億股股份開拍,并于當日成交,成交價合計約2.69億元,最終被寧夏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競得。
同月,安徽新安銀行51%股權被三家地方國企聯合收購,成為全國首家由國資絕對控股的民營銀行。該行2023年凈利潤同比驟降71.76%。
2024年8月,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受讓正邦集團持有的江西裕民銀行30%股權,成為第一大股東。這是全國首例地方國資接盤民營銀行的案例,標志著民營銀行股權結構向國資主導轉型。
一位國有行人士對界面新聞表示,地方國資接手銀行股權主要有三個因素,一是2023年9月國務院國資委發布《國有企業參股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要求央企退出非主業金融投資,地方國資則順勢接盤,承擔屬地金融風險化解責任;二是中小銀行普遍面臨資本充足率低、不良貸款率高、盈利能力弱等問題,國資注資成為外源性資本補充的重要手段;三是區域經濟協同效應,地方國資控股銀行后,可定向支持本地基建、小微企業與民生項目。
招聯首席研究員、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董希淼表示,城商行與地方國資的聯系通常較為緊密,地方政府往往推動地方國資入股城商行;在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情況下,地方國資入股城商行意愿普遍高于民營資本。地方國資入股之后,有助于優化城商行股東結構,穩定銀行發展預期,整合區域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