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制度型開放,既是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重要標志和必然選擇,也是實現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的強大動力,對于打通國內國際制度通道、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作用。”3月24日,中國進出口銀行行長王春英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25年年會“全球化新趨勢與擴大制度型開放”專題研討會上表示。
王春英表示,當前國際環境日趨復雜嚴峻,部分經濟體政策“內顧”傾向日益明顯,全球經濟貿易復蘇乏力;同時,幾十年來行之有效的國際經貿規則遭遇挑戰。未來要繼續穩步提升制度型開放水平,可以從持續深化全球和區域經貿合作、主動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加快推進自貿區和自貿港建設等方面作出持續努力。
具體來看,王春英表示,首先,要持續深化全球和區域經貿合作,積極參與和引領全球經濟治理。堅定維護以世貿組織為核心的多邊貿易體制,全面深入參與世貿組織改革。充分用好共建“一帶一路”、《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等合作機制,推動我國制度創新成果“走出去”。聚焦綠色新能源等我國具有相對優勢的新興領域,積極參與國際經貿規則的制定調整,實現從規則適應者到規則建設者、引領者的提升。
同時,主動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合理放寬外資準入。以申請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和《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為契機,主動對接數字貿易、服務貿易、環境、政府采購、電子商務等領域高水平國際經貿規則。進一步放寬金融、電信、教育、醫療等服務領域的外資準入,合理縮減外資準入負面清單,促進服務業開放和有序競爭。
“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是我國探索制度型開放的重要載體和建設高地,其核心任務是制度創新。”王春英指出,當前,我國已設立22個自由貿易試驗區(港),形成了覆蓋東西南北中,統籌沿海、內陸、沿邊的改革開放創新格局。在此基礎上,可以考慮進一步優化自由貿易試驗區布局,條件成熟時在西部和東北地區增設自由貿易試驗區。
此外,王春英強調,還要統籌開放和安全,推動制度型開放行穩致遠。堅持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將防范風險擺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與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相銜接的制度體系和監管模式,加強風險研判、預警監測、壓力測試,持續提高風險識別、處置和應對能力。對于外商投資企業,在放寬準入、提升服務的同時,進一步優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管理。加強跨境資本流動監測,防止大進大出、快進快出對宏觀經濟平穩運行造成干擾與沖擊。
校對:呂久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