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全鏈條監管的意見》。
其中提出,嚴格落實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推進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溯源和整治。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履行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履行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的質量安全監管職責??h級以上地方政府要認真落實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監管能力建設,研究解決本級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中的職能交叉和監管空白問題,避免出現監管漏洞和盲區。鄉鎮政府要落實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
加強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
其中提及,加強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農業農村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切實發揮承諾達標合格證在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中的銜接作用。農業農村部門要做好承諾達標合格證開具、使用相關工作的指導服務和監督檢查,對未按規定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的依法予以查處,加強食用農產品上市前禁限用藥物和易超標常規藥物殘留速測把關。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強化進貨查驗,指導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依法開展入場查驗和抽樣檢驗,加大禁限用藥物和易超標常規藥物殘留速測力度。鼓勵食品生產經營者優先采購附具承諾達標合格證的食用農產品。建立承諾達標合格證問題通報協查機制,完善不合格產品閉環處置流程。
規范食品生產經營市場準入
其中提及,規范食品生產經營市場準入。食品生產經營許可部門應嚴格落實許可審查要求,嚴禁擅自改變許可條件或未經審查即予許可,省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要對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實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地方政府指定市場監管部門以外的部門實施許可的,應符合法律授權規定,明確申請受理、材料審查、現場核查、許可決定責任分工,完善許可和監管工作銜接機制。加強傳統特色食品加工制作工藝保護,與現代檢測技術有機銜接,確保食品特色和質量安全。
建立實施散裝液態食品運輸準運制度
其中提及,建立實施散裝液態食品運輸準運制度。依法建立散裝液態食品運輸準運制度,明確運輸散裝液態食品車輛的食品安全準入條件和技術標準,核發食品準運證明,確保專車專用。制定實行運輸準運制度的散裝液態食品重點品種目錄。
加強網絡訂餐配送安全管理
其中提及,加強網絡訂餐配送安全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網絡訂餐平臺、餐飲經營者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落實網絡訂餐配送環節食品安全責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識納入網約配送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網絡訂餐平臺、餐飲經營者應根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結合實際建立適合網絡訂餐配送行業勞動者的培訓模式,強化食品安全法律知識培訓。
主播及其服務機構要規范開展營銷活動 依法對其推薦的食品進行查驗
其中提及,壓實網絡食品銷售從業主體責任。網絡交易平臺企業要按規定設置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或指定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嚴格審查食品生產經營者入網銷售主體資質,規范主體信息、食品信息刊載公示,依法對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展示、藥物殘留檢測等進行檢查把關;加強入網銷售行為過程管控,及時發現違規行為并作出相應處置。主播及其服務機構要規范開展營銷活動,依法對其推薦的食品進行查驗。廣告活動參與者要依法開展食品類互聯網廣告設計、制作、代理、發布等。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嚴把質量安全關,保持線上線下同標同質。從業主體明知或應知產品違法但未采取相關處置措施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加強網絡訂餐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
其中提及,加強網絡訂餐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市場監管部門要會同工業和信息化、網信等部門對存在食品安全嚴重違法情形的平臺依法處置。推動平臺和商戶實行“互聯網+明廚亮灶”,強化無堂食外賣監管和社會監督。
完善校園食品安全協同管理機制
其中提及,完善校園食品安全協同管理機制。教育部門要會同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建立健全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全過程管理制度。教育部門要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相關工作的統籌管理和指導,完善學校食堂大宗食材供應商資質評審制度,建立供應商不良記錄清單,推動優質安全食材進入學校食堂。推動學校食堂大宗食材集中招標采購,建立采購數字化平臺,規范食材采購、供應、驗收、結算等流程。教育部門要指導中小學校園膳食監督家長委員會高效規范運行,會同市場監管等部門及時辦理反饋或直送的問題。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承包經營、食材供應、供餐等經營主體準入許可,依法查處涉及學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以下是全文: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全鏈條監管的意見(2025年3月13日)
為進一步理清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建立健全協同監管機制,強化全鏈條監管合力,堅決守牢食品安全底線,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完善食用農產品協同監管
(一)嚴格落實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推進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溯源和整治。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履行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履行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的質量安全監管職責??h級以上地方政府要認真落實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監管能力建設,研究解決本級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中的職能交叉和監管空白問題,避免出現監管漏洞和盲區。鄉鎮政府要落實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
(二)加強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農業農村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切實發揮承諾達標合格證在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中的銜接作用。農業農村部門要做好承諾達標合格證開具、使用相關工作的指導服務和監督檢查,對未按規定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的依法予以查處,加強食用農產品上市前禁限用藥物和易超標常規藥物殘留速測把關。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強化進貨查驗,指導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依法開展入場查驗和抽樣檢驗,加大禁限用藥物和易超標常規藥物殘留速測力度。鼓勵食品生產經營者優先采購附具承諾達標合格證的食用農產品。建立承諾達標合格證問題通報協查機制,完善不合格產品閉環處置流程。
(三)強化肉類產品檢驗檢疫出證查驗。農業農村部門要強化肉類產品檢驗檢疫出證管理,建立完善屠宰檢疫出證信息化系統,推進肉類產品品質檢驗無紙化出證,明確檢驗檢疫證明公開查驗途徑。完善禁止對牲畜、禽類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相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將肉類產品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作為肉類產品進貨查驗的基礎憑證;積極探索應用信息化手段,加強與農業農村部門的信息共享和互聯互通。
(四)加快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協作和執法合作機制。農業農村部要會同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制定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目錄。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要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共享及反饋機制,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防范,強化輿情監測和應急處置協調聯動;密切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行政執法協調協作,對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治理整頓。
二、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審查
(五)規范食品生產經營市場準入。食品生產經營許可部門應嚴格落實許可審查要求,嚴禁擅自改變許可條件或未經審查即予許可,省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要對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實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地方政府指定市場監管部門以外的部門實施許可的,應符合法律授權規定,明確申請受理、材料審查、現場核查、許可決定責任分工,完善許可和監管工作銜接機制。加強傳統特色食品加工制作工藝保護,與現代檢測技術有機銜接,確保食品特色和質量安全。
(六)完善特殊食品注冊許可制度。省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依職責嚴格開展特殊食品注冊、備案、生產許可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重點品種實施優先審評審批。市場監管總局和國家衛生健康委要加強協作,開展特殊食品技術聯動、專家聯審;統籌完善食品健康聲稱和保健食品功能聲稱相關工作。
(七)完善食品安全檢查員制度。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食品安全檢查履職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檢查員制度,做好許可審查、監督檢查、注冊核查等專業檢查工作。強化培訓考核和統一調配使用,提升專業檢查能力和水平。
三、加快建立食品貯存監管機制
(八)加強食品貯存安全監管。農業農村、海關、市場監管、糧食和儲備等部門依職責建立健全食品貯存監管制度,明確監管要求。加強對從事食用農產品、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原料等貯存主體的監督檢查,規范貯存經營行為。
(九)落實食品貯存主體責任。食品貯存主體應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證必備的食品貯存條件,實施食品貯存全過程記錄,嚴格風險管控。食品貯存委托方應對受托方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進行審核,并監督受托方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進行貯存。食品貯存委托方和受托方應當明確入庫出庫交付查驗要求,嚴格交付銜接和入庫出庫管理。
(十)強化食品貯存屬地管理責任??h級以上地方政府應明確食品貯存的部門監管和行業管理責任,督促屬地食品貯存主體落實食品安全責任。非食品生產經營者從事對溫度、濕度等有特殊要求食品貯存業務的,應納入食品安全監管范圍。
四、加快建立食品運輸協同監管機制
(十一)建立實施散裝液態食品運輸準運制度。依法建立散裝液態食品運輸準運制度,明確運輸散裝液態食品車輛的食品安全準入條件和技術標準,核發食品準運證明,確保專車專用。制定實行運輸準運制度的散裝液態食品重點品種目錄。
(十二)加強食品運輸全過程監管。市場監管部門要會同交通運輸、農業農村、糧食和儲備等部門建立健全對食品和食用農產品運輸發貨方、承運方、收貨方的協同監管機制,研究制定運輸電子聯單管理要求,加強交付、裝卸、運輸管理和運輸工具日常管理,強化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壓實各方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防范污染變質風險。
五、健全食品寄遞安全和配送安全管理
(十三)強化食品寄遞安全管理。郵政管理部門要督促郵政企業、快遞企業落實實名收寄、收寄驗視、過機安檢制度,防范利用寄遞渠道寄遞假冒偽劣食品。郵政管理部門要與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強協作,加大對寄遞環節涉食品安全違法線索的核查處置力度,依法打擊利用寄遞渠道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
(十四)加強網絡訂餐配送安全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網絡訂餐平臺、餐飲經營者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落實網絡訂餐配送環節食品安全責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識納入網約配送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網絡訂餐平臺、餐飲經營者應根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結合實際建立適合網絡訂餐配送行業勞動者的培訓模式,強化食品安全法律知識培訓。
六、加強網絡食品銷售新業態監管
(十五)壓實網絡食品銷售從業主體責任。網絡交易平臺企業要按規定設置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或指定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嚴格審查食品生產經營者入網銷售主體資質,規范主體信息、食品信息刊載公示,依法對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展示、藥物殘留檢測等進行檢查把關;加強入網銷售行為過程管控,及時發現違規行為并作出相應處置。主播及其服務機構要規范開展營銷活動,依法對其推薦的食品進行查驗。廣告活動參與者要依法開展食品類互聯網廣告設計、制作、代理、發布等。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嚴把質量安全關,保持線上線下同標同質。從業主體明知或應知產品違法但未采取相關處置措施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十六)強化網絡銷售食品安全問題協同治理。市場監管部門要會同農業農村、工業和信息化、網信、廣電等部門明確直播帶貨、私域電商、社區團購等網絡食品銷售新業態治理要求,依職責加強網絡銷售食品安全問題信息監測通報和協查處置。網信部門對各部門通報的網絡銷售食品安全方面的不實虛假信息配合做好相應處置工作。強化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雙向銜接,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七、健全餐飲服務綜合監管機制
(十七)加強網絡訂餐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市場監管部門要會同工業和信息化、網信等部門對存在食品安全嚴重違法情形的平臺依法處置。推動平臺和商戶實行“互聯網+明廚亮灶”,強化無堂食外賣監管和社會監督。
(十八)強化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協同管理。教育、民政、衛生健康等部門要強化對本行業集中用餐單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要強化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及抽檢監測,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并通報同級行業主管部門。
(十九)完善校園食品安全協同管理機制。教育部門要會同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建立健全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全過程管理制度。教育部門要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相關工作的統籌管理和指導,完善學校食堂大宗食材供應商資質評審制度,建立供應商不良記錄清單,推動優質安全食材進入學校食堂。推動學校食堂大宗食材集中招標采購,建立采購數字化平臺,規范食材采購、供應、驗收、結算等流程。教育部門要指導中小學校園膳食監督家長委員會高效規范運行,會同市場監管等部門及時辦理反饋或直送的問題。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承包經營、食材供應、供餐等經營主體準入許可,依法查處涉及學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八、完善進口食品風險聯防聯控機制
(二十)強化進口食品部門監管聯動。境外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對我國境內造成影響,或者在進口食品中發現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海關應當及時采取風險預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同級市場監管、衛生健康、農業農村部門通報,接到通報的部門應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并向海關反饋。市場監管部門發現國內市場上銷售的進口食品存在嚴重食品安全問題,或者在生產加工環節發現企業將進口的非食品原料用于食品生產加工的,應當及時采取風險防控措施,依法依規處置并向同級海關通報;海關對市場監管部門通報的問題,應及時開展風險評估,并根據評估情況依法依規處置。有關部門應依職責加強對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食品生產經營的安全監管。
(二十一)完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食品監管制度。商務部要會同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建立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食品負面清單,將明令暫停進口的疫區食品以及因出現重大質量安全風險啟動應急處置的食品等列入負面清單并實時調整。海關要根據市場監管部門需要,按規定提供跨境電商企業、平臺及境內服務商等相關信息,及時開展食品安全風險信息交流。市場監管總局、商務部等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食品召回責任。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召回監管力度,督促相關責任方及時召回。
九、加強組織實施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強化組織領導,結合實際抓好本意見貫徹落實。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指導作用,整合優化食品安全領域技術資源,提高支撐保障能力。各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有效協同,確保食品安全全鏈條、各環節監管有機銜接,責任全面落實。重大事項及時按程序向黨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
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