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秦燕玲
金融監管總局、中國人民銀行近日聯合發布《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方案》以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重點,引導金融機構優化金融服務,加大銀行信貸供給,完善綠色保險體系,拓展綠色金融服務渠道,健全綠色金融標準,逐步建立完善信息披露機制,從而提升金融服務綠色高質量發展適配性。
《方案》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優化銀行信貸供給,立足自身稟賦,開發特色化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例如,大型商業銀行要發揮好服務實體經濟綠色轉型的主力軍作用,優化金融資源區域協調分配,支持綠色產業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地方法人銀行要深耕地方經濟,合理確定經營半徑,精準服務當地綠色產業。
同時,保險公司要圍繞服務綠色轉型,研發有針對性的風險保障方案,推動綠色保險業務提質增效,加強保險資金運用,通過投資綠色債券、綠色資產支持證券、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等參與綠色項目投資。
《方案》提出,銀行機構要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探索開展能效信貸、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和綠色供應鏈融資等服務方式,穩妥開展碳排放權、排污權、用水權、合同能源管理未來收益權等抵質押融資業務,探索綠色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有條件的銀行機構要發揮集團綜合化經營優勢,健全多元化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銀行理財子公司要結合業務實際開發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主題等理財產品。信托機構要優化資金投向,積極發展綠色信托。保險公司要優化巨災保險、環境責任保險等業務,積極開拓碳匯價格保險,創新發展碳排放權交易保險等碳保險,豐富綠色保險產品體系。積極運用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等工具,為客戶提供綜合化綠色金融產品方案。銀行保險機構要有序拓展綠色消費業務,支持企業和個人購買、消費綠色低碳產品。
記者從金融監管總局了解到,截至2024年末,21家主要銀行綠色信貸余額32.78萬億元,同比增長20.61%;綠色保險業務保費收入3331億元,賠款支出2014億元。
《方案》對金融機構開展綠色金融業務提出了明確的風險防控要求。
此外,深化機制建設也是銀行保險機構推動綠色金融高質量發展的重點工作任務。《方案》要求,銀行保險機構要健全內部管理、夯實數據基礎、強化信息披露、優化激勵約束、加強人才儲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