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正式進入“兩會時間”。
2月24日上午,深圳市政協七屆五次會議開幕。2月25日,深圳市七屆人大六次會議召開。
記者注意到,多位深圳兩會代表委員建言,聚焦解決初創企業、中小企業、科創企業等的融資難題。
深圳,這座擁有“民營經濟第一城”“科創之都”等亮眼標簽的城市,2024年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累計達1025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突破2.5萬家……
與之相應,金融支持力度、精準度的持續提升也“迫在眉睫”,“目前關鍵難點主要集中在‘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上如何引入更多耐心資金和大膽資金。”
深圳市政協委員、工商銀行深圳分行黨委書記、行長董建軍認為,對于又早又小的科技企業而言,成長過程充滿各種風險挑戰,金融機構現有產品結構、服務能力和風險偏好與“早、小”科技企業不匹配,需要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導和幫助金融機構提升對“早、小”科技企業的服務質效。
發揮科創政策優勢
“強化河套深港合作區等重點科技創新區域政策優勢,形成金融服務‘早、小’科技企業的集聚示范效應”——在多位深圳市政協委員的提案中,都強調了在河套深港合作區等重點科技創新區域,發展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的重要性和優勢。
董建軍在提案中建議,強化重點科技創新區域的科技金融政策供給,如人才支持上,在個人稅務、保障與補貼等方面提供綜合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在多元金融服務上創新金融產品。
債權融資上,提升對商業銀行在重點領域“早、小”科技企業貸款補償比例,將擔保機構增信貸款納入風險補償范疇,提高貼息貼保力度;股權融資上,試點放開商業銀行境外資金返程投資,鼓勵創投在河套共設雙幣基金,提升投資機構的專項獎勵,研究適當放寬上市標準與綠色通道,對上市不同階段加大獎勵。
致公黨深圳市委會提出的一則提案也建議稱,“在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成立科技銀行,與傳統的商業銀行不同,科技銀行將專注于與科研機構、高校、孵化器等機構建立緊密聯系,構建特有的評估體系,探索知識產權貸款,賦能早期企業實現快速融資。”
此外,上述提案還建議在河套成立“大灣區科技成果轉化交易所”,對標美國場外市場建立一個透明、高效的交易平臺。交易所的設立可以為風投資金提供退出通道、為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提供再融資支持、為科學家創始人提供資金支持,激發創始人及風投機構參與科技成果轉化的動力和活力,進一步推動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應用。
暢通股權投資來源和退出渠道
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題是推動科技成果市場化和資本化的核心環節,但“早、小”科技企業普遍處于規模小、管理弱、投入大、風險高的虧損狀態,發展前景待觀察,因此債務融資難度高,企業資金來源主要通過稀釋創始人的持股比例進行股權融資。
但近年來,股權投資資金來源和退出遇阻,董建軍則建議在資金來源上,加大國資投資力度,提升投資機構獎勵,鼓勵商業銀行、在深央企與龍頭民企參與投資。退出渠道上,活躍并購市場,加強對未上市股權的政策引導,強化股權交易市場的支持力度;完善S基金(二手份額轉讓基金)細則,發揮國資引領作用,提升私募市場流動性。
深圳市政協委員、坪山區政府副區長費曉愈認為,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渠道相對單一,目前仍主要依賴于IPO,導致基金“退出積壓”問題日益凸顯,越來越多私募基金份額持有人希望通過二手基金份額交易(S基金交易)實現退出,政府引導基金也不例外。
她在提案中建議,“向上級爭取S基金交易場所落戶我市(深圳)、開展S基金區域性交易平臺的試點,以解決我市S交易場所缺失的問題。同時,加強交易安全等方面的把控,實現S交易有規可循。”
深圳市政協委員、綜合開發研究院(中國·深圳)院長助理鄭宇劼認為,與傳統風險投資(IVC)相比,CVC自帶產業屬性,募資多為自有資金,擁有業務賦能場景,可進行并購不依靠IPO退出,陪伴科技企業期限更長、風險容忍度更高,已成為壯大耐心資本的重要來源和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的關鍵力量。
但目前深圳CVC發展面臨缺少針對CVC機構專項認定標準和扶持政策、缺少針對CVC投資項目落地配套支持等問題。對此,鄭宇劼建議之一是“制定CVC專項政策,一攬子解決行業共性問題”,如制定CVC認定標準和規范指引,優化各級創投行業扶持政策,明確CVC與創投機構在“募投管退”各環節享受同等政策支持等。
不設置對賭、回購等條款為科創“松綁”
此外,多位深圳市政協委員也提到了為科技創業者“松綁”的重要性。在一級市場退出難的大背景下,對賭協議、回購條款等成為企業主的“緊箍咒”。
深圳市政協委員、華科創智董事長喻東旭認為,“資本的‘短視’與急功近利,形成的對賭協議、上市推遲時間限制等條款,會助長企業揠苗助長、急于求成心態,以迎合資本尋求快速套現目的。”
他建議,國資股權投資基金強化對已投資項目公司的支持力度和投資周期,如取消對賭協議、延長回購周期、持續增加投資等,以滿足更多進入創新深水區的硬核科技公司的成長周期和資金需求。
致公黨深圳市委會上述提案中也強調,建議設立科技成果轉化直投基金。有別于深圳市政府先后設立的天使母基金、種子母基金等母基金,也不同于市場化的直投基金。“該直投基金將對市場化條款進行優化,更加直接地支持科技成果轉化,不設置對賭及回購條款等相關條款,不規定退出期限,給科技創業者‘松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