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直播薦股”引發市場熱議。
隨著相關消息的持續發酵,11月7日,“財經直播”概念股古鰲科技(300551.SZ)應聲大幅低開,盤中跌幅一度接近12%,全新好(000007.SZ)、金證股份(600446.SH)等多只相關個股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跌。
此前讓直播薦股現象傳播出圈的案例之一是“抖音直播間50000人推華為半導體借殼云南鍺業(002428.SZ)”一事。
據證券時報報道,11月5日晚間到11月6日早上,抖音平臺上力推華為半導體有望借殼云南鍺業的直播間“吹票”此起彼伏,直播間駐足人數維持在5萬多。
最近幾天,股吧里有不少網友在討論中提及抖音直播間推薦了云南鍺業,有網友直言“抖音推薦來的已經接盤,主力跑了”。
截圖來源:云南鍺業股吧
股價方面,10月31日至11月5日,云南鍺業已經強勢4連板,11月6日,該股高開近8個點隨即大幅跳水,之后又一度被拉至漲停價格,尾盤卻再度跳水,最終收漲4.46%,全天總成交53.28億元,換手率為29.88%。11月7日,云南鍺業股價波動依然較大,早盤大幅低開以后又被快速拉升至漲停價格,隨后炸板。
華南某游資人士分析指出,直播涉及的人數眾多,主播的力推對于相關個股的股價走勢肯定是會產生影響的。以11月6日的云南鍺業為例,很有可能有大量抖音直播間的網友們在聽從“老師”推薦之后進場,而原來持有的一些人則選擇了趁機離場,導致該股當日盤中股價大幅震蕩。
事實上,云南鍺業絕非孤例,比如近日被主播們熱推的個股還有川發龍蟒(002312.SZ),與云南鍺業被吹華為半導體借殼不同的是,除了疊加并購重組、四川國資、鋰電池等常規概念以外,川發龍蟒還因為名字的原因被主播們冠以“關聯美國大選,有發財寓意”等玄學概念。
股價方面,自10月28日至11月5日,川發龍蟒7天6板,股價大漲77.5%。隨后該股股價開始大幅跳水,11月6日以跌停價格收盤,11月7日開盤后不久又被按到了跌停板上。
再往前看,據前述游資人士觀察,幾乎近期市場上的熱門龍頭股,都或多或少地被抖音主播們以夸張的形式吹捧過,他們的話術也相當搶眼,類似于“重大利好”、“逆天改命的機會”、“不看后悔”、“早在什么時候就推了那只牛股”等都是常規的話術。
該游資人士表示,在各種抖音直播間的普及下,龍頭戰法成了絕大部分抖音股民追尋的目標,導致了現在市場生態發生了劇烈的變化,連板高度和梯隊都非常夸張。但是這些股票更多的是純情緒化炒作,雖然炒的時候高度很高,極為吸引眼球和極具賺錢效應,但是炒過之后往往留下一地雞毛,很多盲目追進去的投資者只能在高位站崗。
另外,這些博主的變現方式也很多樣化,或是自己提前潛伏相關個股,等待吹票拉升后趁機離場;或是與莊家合謀,忽悠散戶進場接盤;或是開設課程收取會員費;或是為其他機構引流;又或者是純粹吸引粉絲帶貨、接廣告等,而其中的很多變現行為實際上都徘徊在違法犯罪的邊緣。
隨著A股熱度不斷走高,抖音也在大力打擊直播薦股等非法行為。
10月11日,抖音公告稱,始終致力于營造風清氣正的社區環境,長期堅決打擊包括“非法薦股”在內的各類非法證券活動。最近一個月,抖音累計治理股市相關違規賬號3600余個、違規內容15000余條。
在抖音披露的平臺近期處置的典型案例中,提及粉絲數近1040萬的財經博主“大藍”在今年9月底至10月初期間,多次發布特定股票漲跌預測內容,如“新手炒股賺錢買哪支股票”、“30號跟著我買的今天高開已經賺死”、“開盤直接進某股票吧,我絕不可能誘導你們進來我出貨”等,煽動網民全倉買入某特定股票。該行為嚴重觸犯法律法規,平臺決定無限期封禁該賬號。
另外,“股海才子阿名”等9賬號因為導流私人聊天工具薦股,“蘇蘇123”等7賬號因為發布股票代碼薦股,也均被抖音無限期封禁。
據中證報報道,在11月6日直播薦股相關消息持續發酵以后,抖音安全中心相關負責人也回應表示平臺嚴厲打擊各類非法證券活動,對發現的違規內容和賬號,平臺將采取包含封禁直播權限、內容下架、資料重置、賬號禁言在內的手段進行處置。如用戶在平臺發現違規內容,可通過“舉報”功能向平臺反饋,平臺將及時處置。
藍鯨財經報道顯示,11月5日晚20時許,網紅股票主播“小韓廠漲(僅此一號)”的抖音賬號顯示被禁言,封禁前,該賬號粉絲量為242.4萬,獲贊518.3萬。
11月7日上午,以“小韓廠漲”為關鍵詞在抖音平臺進行搜索,已經看不到上述相關賬號,不過目前平臺上仍存在很多包含“小韓廠漲”、“小韓廠長”等字樣的小號。
除了平臺以外,近期相關部門也披露了多起涉及非法薦股的案例。
廣東證監局近日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7年8月15日至2022年6月15日,吳某平通過小鵝通平臺、銀行、支付寶、微信等方式,收取課程費、會員費、薦股分成款等證券投資咨詢活動收入,合計255萬元。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相關規定,決定沒收吳某平從事非法證券投資咨詢違法所得255.17萬元,并處以200萬元罰款。
此外,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認定,吳某某違反國家規定,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伙同他人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擾亂市場秩序,從中獲利1200余萬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因吳某某具有自首、從犯、自愿認罪認罰、部分退出違法所得的量刑情節,依法以非法經營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并處罰金1300萬元,追繳吳某某的全部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